当前位置: 首页 » 考试资料 » 其他 » 规范政策 » 正文

江西印发2015-2016年度森林防火考核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21  来源:太平洋消防网  浏览次数:871

1月12日,江西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印发《2015-2016年度全省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奖惩措施分别作出规定。

根据《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实绩,奖惩并举、重在激励的原则。考核内容主要为省政府下达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的《2015-2016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确定的四项工作,具体包括森林防火“三大体系”建设和森林火灾控制指标,考核分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自查、省级核查以及考评确定三个步骤。设区市自查在8月上旬完成,省考核在8月中下旬进行。考评意见在“江西森林防火网”公示。

《考核办法》规定,对完成森林防火责任目标、成绩优异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省政府予以表扬。考评总分80分以下或辖区内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群死群伤事故的 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认定为未完成责任目标。对完成责任目标的设区市,根据评分情况,择优评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完成责任目标的 省直管县(市),根据评分情况,择优评定一、二、三等奖各1名。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 查。

 
关键词: 江西消防 森林防火

如何查看完整内容?

方法: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查看!海量考试资料、通关题库,应有尽有!

欢迎关注太平洋消防网官方微信:tpy119com

 

手机版消防考试题库

微信扫一扫,开始做题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