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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图纸确认”的受理须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17  来源:中国防火建材网  浏览次数:1896

图纸确认相关方告知书

各认证委托人:

为确保各认证委托人顺利通过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审核获取并有效保持认证证书,我方就此次图纸审核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认证委托人确认申请图纸确认的产品符合《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的规定;

2.认证委托人已了解“消防产品生产者、生产企业提供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信息应真实有效”,当上传信息出现“单元内的所有产品正常生产周期内超过六个月未生产的”情况时可能会被暂停证书的规定;

3.认证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图纸确认工作。

认证委托人确认已阅读并理解上述告知内容。

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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