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消防依法临时查封了一处使用不达标彩钢板搭建的建筑。
前期,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时,发现位于额敏县上户乡一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其办公室使用的彩钢板建筑芯材燃烧性能未达到A级要求,一旦起火,极有可能造成严重火灾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消防部门对该合作社办公室予以了15天的临时查封处理。
通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严肃整顿,杜绝了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各类场所安全。
原标题:合作社使用不合格彩钢板搭建 额敏消防临时查封 来源:新疆塔城消防支队 作者:张帆 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