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13名专职消防员(其中面向退伍军人招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由用人单位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依次进行。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忠诚于消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
3.男性,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身高170cm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资格者优先录用:
1.退役消防战士和其他退役军人,地方职业学校消防毕业生;
2.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或计算机专业毕业的;
3.具有与消防工作相关专业知识(化工、建筑、计算机、文秘、法律)或相关工作经历的;
4.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消防资质证书的。
四、工资待遇
招收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按照繁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标准执行。专职消防员按部队相关规定发放服装,一日三餐按部队伙食标准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