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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0  来源:消防网  浏览次数:520

为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全省大张旗鼓开展以“规范野外用火,远离森林火灾”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10月份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江西省各级从八个方面大造森林防火声势,森林防火宣传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1、加强舆论引导。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注重发挥村级广播站的作用,弘扬先进,曝光隐患,树立新风。省广播电台科教农村频道开辟专栏,每天专题播报森林防火宣传6次。

2、加强巡回宣传。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组织宣传队、出动宣传车深入林区巡回宣传,推动森林防火进林区、进社区、进村入户。武警森林部队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重点区域开展宣传巡查。

3、加强航空宣传。森林消防飞机深入重点地区,围绕学校、集市、居民点等人员集中区域,通过悬挂条幅、抛洒传单、低空飞行、登机巡视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4、加强信息宣传。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和通信营运商,向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短信,宣传森林防火规定,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倡导文明用火、安全用火。

5、加强教育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开设中小学校森林防火课,举办森林防火法律和安全知识讲座,推动森林防火进学校、进课堂。

6、加强警示宣传。在森林防火重点防范区、高火险区和森林火灾多发地段,设立森林防火标志牌、公告牌、宣传牌、警示牌,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7、加强法规宣传。印制《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制作宣传单、宣传册、宣传帽、宣传袋,广泛宣传和发放。

8、加强巡查宣传。护林员、巡山员统一配戴红袖章,深入责任区和进山路口,采取鸣锣、树旗、放录音、查火种等形式开展巡查宣传。

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要求,各地要围绕贯彻落实《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这条主线,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将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不 断引向深入,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五个禁止”规定,规范造林“炼山”行为,倡导集中焚烧纸钱,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

 
关键词: 江西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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