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考试资料 » 其他 » 新闻热点 » 正文

山西一消防队欠76万工程款 曝光后分批归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02  来源:消防  浏览次数:838

8月27日,相关媒体刊发了《山西一消防队拖欠76万工程款4年:经济下行县政府没钱还债》的报道,被拖欠工程款的是包工头赵和平,他说工人天天追债,利息越累越多,“常年有家不能回”。赵和平告诉相关媒体,繁峙法院出面和解,他与繁峙消防大队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消防大队在2015年11月10日前分批偿还76万元本金。而此前生效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延迟履行金等他自愿放弃。

赵和平还把繁峙消防大队告上了法庭。繁峙消防大队口头答辩称,“对原告有家不能回深表同情,承认欠原告76万余元工程款属实,但实际偿还仍需时间。”2015年5月7日,繁峙法院判决,繁峙县公安消防大队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赵和平工程款76万余元及利息。

8月31日,赵和平告诉相关媒体,繁峙法院约他和消防大队的政治教导员段磊进行了协商。最终,双方签署了一份执行和解协议。

相关媒体获取的协议显示,“被执行繁峙消防大队于2015年11月10日前分批次将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工程款本金76万余元付给申请执行人赵和平。”

此外,协议还称,“申请人赵和平收到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工程款本金76万余元后自愿放弃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延迟履行金等权利,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此后再无纠葛。”

繁峙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段磊证实,这份协议的确是他与赵和平签署的。

对此,赵和平称,这份协议与法院的判决结果不一样。此前,法院判决,繁峙消防大队需偿还本金和利息。此外,超出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还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至于为何签协议时放弃利息及延迟履行金,赵和平称,“段磊说,‘县政府没有钱,工资都发不了,给你本金就不错了,不能给你利息 了。’不签的话,我怕本金也要不回来了。我请律师花了一万块钱,几年的利息一个也没有。这事就等于是和稀泥了,糊涂地解决,还是咱胳膊扭不过人家大腿。”

 

如何查看完整内容?

方法: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查看!海量考试资料、通关题库,应有尽有!

欢迎关注太平洋消防网官方微信:tpy119com

 

手机版消防考试题库

微信扫一扫,开始做题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