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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一市场门面大火 有关人员被追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06  来源:太平洋消防网  浏览次数:2075
7月2日上午,洛阳市召开“洛阳市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紧急视频调度会”,通报了关林市场火灾情况。7月1日凌晨,关林市场白圭街一门面房发生火灾,经消防官兵及时救援,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市政府已责令洛龙区政府对关林办事处及镇北社区有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情况于7月6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经现场调查,认定起火场所为一栋四层住宅,砖混结构,坐南朝北,户主名叫田某某。该住宅1楼为门面房,1层以上为住宅。门面房租户为陈某某,主要经营冷饮。现场烧损1台冷冻机、3台冰柜和1辆电动车等物品,过火面积约12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火灾具体原因正在调查当中,不排除电气火灾。

自夏季消防检查以来,关林办事处镇北社区消防工作员未对该场所进行排查,分包检查区域存在经营、储存、住宿“二合一”、“三合一”现象,未及时向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进行报告。

按照洛阳市政府夏季消防安全集中专项行动火灾事故“四个不放过”要求,市政府已责令洛龙区政府对关林办事处及镇北社区有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情况于7月6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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