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利用烟花爆竹助兴已是传统,而在购买烟花爆竹及燃放安全事项也是需要注意:
消防大队提醒市民购买烟花需注意:一要到有营业执照的商店购买烟花爆竹,所以消费者在选购时要注意查看经营者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要认准公安、质检等部门认定产品合格的产品购买,对那些不合格的或私自生产的,没有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劣质烟花爆竹,千万不要购买;三要看包装标志。包装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装药量、燃放安全区域、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商或经销商名称、地址及安全警示语和燃放说明等,特别要注意烟花爆竹的生产日期和安全试用期,安全期一般为三年。
在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应远离法规规定的禁放区域,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燃放,如棚户区、楼梯口、小弄堂、加油站、变电站、高压线、燃气调压站和草场山林附近等;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粮囤、柴垛等易燃易爆场所,燃放后应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纸应及时清理。燃放烟花爆竹千万不要随意拿在手中燃放,应该远离燃放地点,避免炸伤眼睛、脸部和手指、不要去捡刚刚落地还未炸响的爆竹,以防碰上“迟捻”而被炸伤。同时也要教育孩子在燃放时千万不要互相投掷嬉闹或装在玻璃瓶中燃放,以防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