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云南省瑞丽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瑞丽市将主城区消火栓新增、补建以及维修工作作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市政府第27、30次两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并先后出台了《瑞丽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保养办法》《瑞丽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政消火栓监督管理的主要部门,划分了消防、发改、财政、供排水公司等部门的责任。
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一致通过了市政消火栓维修、新建、补建工作,按照“质量保证、价格适中”的原则,对全市436个不可用的消火栓进行维修,对欠账的525个消火栓进行补建;分三年划拨409万元专款用于城区市政消火栓维修、补建。
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一致通过了市政消火栓维修、新建、补建工作,按照“质量保证、价格适中”的原则,对全市436个不可用的消火栓进行维修,对欠账的525个消火栓进行补建;分三年划拨409万元专款用于城区市政消火栓维修、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