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是指由固定消防炮和相应配置的系统组件组成的固定灭火系统 。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1.单层、多层建筑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规定,建筑面积大于3000㎡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体育馆观众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建筑面积大于5000㎡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丙类厂房, 宜设置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
2.飞机库
现行国家标准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 GB50284) 规定, II类飞机库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应设置远控泡沫炮灭火系统。
3.石油天然气工程
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规定,三级天然气净化厂生产装置区的高大塔架及其设备群宜设置固定水炮; 三级天然气凝液装置区, 有条件时可设固定泡沫炮保护。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1.单层、多层建筑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规定,建筑面积大于3000㎡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体育馆观众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建筑面积大于5000㎡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丙类厂房, 宜设置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
2.飞机库
现行国家标准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 GB50284) 规定, II类飞机库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应设置远控泡沫炮灭火系统。
3.石油天然气工程
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规定,三级天然气净化厂生产装置区的高大塔架及其设备群宜设置固定水炮; 三级天然气凝液装置区, 有条件时可设固定泡沫炮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