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兴港区消防大队执法监督人员深入辖区化工园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中,消防监督员重点对各化工企业的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消防控制室是否有人员值班以及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隐患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了仔细查看。检查中发现位于外环西路533号的浙江赞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内无人员值班,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极易延误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后果不堪设想。
消控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大队监督员当场对该企业负责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说明了隐患存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根据有关消防规定,依法对浙江赞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
检查中,消防监督员重点对各化工企业的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消防控制室是否有人员值班以及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隐患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了仔细查看。检查中发现位于外环西路533号的浙江赞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内无人员值班,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极易延误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后果不堪设想。
消控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大队监督员当场对该企业负责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说明了隐患存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根据有关消防规定,依法对浙江赞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