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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府法制办拟修改地方性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11  作者:太平洋消防网  浏览次数:947
山东省政府法制办按照中央和山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要求,省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对部分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中涉及行政审批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据介绍,此次草案提出修正的地方性法规包括《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实施办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八件法规,废止的省政府规章包括《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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