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烟台海阳消防大队监督员依法对群众举报的怡洲洗浴城实施了临时查封。
当日接到群众举报称,怡洲洗浴城存在未配置消防器材的火灾隐患。接到举报电话后,大队监督员赶到现场进行核实。经查,发现该场所不仅存在无消防设施器材的隐患,且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为了给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以沉重打击,确保场所消防环境良好,监督员依法对该场所实施了临时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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