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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1个市州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27  浏览次数:881

目前,全省21个市州已全部推行消防技术审查、消防验收、现场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着力解决了消防部门在行政权力运行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侍俊出席现场会并讲话。

2013年9月,省公安消防总队提请省公安厅、省住建厅在全国率先出台消防行政审批改革指导意见,确定了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到今年2月,21个市州分三批完成了改革任务。

根据改革指导意见,我省实行消防技术审查、消 防验收、现场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将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查;将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 设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验收,消防设施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现场检查测试;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仅对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行政审批的申报材 料、社会技术服务机构提交的技术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消防设计审查、自查验收、消防设施检测质量实行监督抽查,作出消防行政许可决定。

全省两年共计查处93个违规行政许可、执法不严等较大问题,对 186名违纪违规干部进行了处理,其中6名干部安排退出现役,154人受到诫勉谈话。(记者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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