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行政副职以上的领导人。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消防法规、 规范和上级部门的消防管理的规定及本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领导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査、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査、总结、评比消防安全工作。
2、主持企业防火委员会的工作, 指导和检査各车间、 各职能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向本企业干部、 职工报告和讲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3、主持制定本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检査贯彻落实情况,制止有造成火灾危险的作业。
4、负责审定本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年度消防经费预算和消防器材购置计划等。
5、组织消防宣传教育、 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的整改工作。
6、领导本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工作。
7、负责本企业消防重点部位的动火审批工作。
8、在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等工作中,负责提出消防安全意见和措施;在新建、 改建和扩建建筑工程时,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将工程项目报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手续。
9、组织指挥火灾的扑救工作和对火灾事故的调査处理。
10、负责向公安消防机关汇报本企业的消防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