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00时25分许,福州市连江县丹阳蓼沿东板村石材厂旁一民房着火。连江县消防大队凤城中队接到命令后,立即出动一辆五十铃水罐车,7名官兵赶赴现场。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经现场侦查和询问知情人得知:火场无人员被困,着火民房为东西向双层砖木房,共3间,内部放置有家电家具、床等物品,起火位置位于西侧房屋。官兵抵达现场时,西侧房屋屋顶已出现部分坍塌,所幸房屋内没有存放过多贵重物品,其他物品也已得到及时抢救。此时火势持续向两侧蔓延,情况不容乐观。
消防官兵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展开法制,经过40分钟的扑救,大火被彻底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