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安县政府根据《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成立4个督导组,分赴全县10个乡镇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各乡镇有关部署、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并在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至2家企业,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核查。
目前,督查组共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98家,发现隐患125处,责令当场整改78处,4单位被临时查封,1家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政府挂牌督办。
目前,督查组共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98家,发现隐患125处,责令当场整改78处,4单位被临时查封,1家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政府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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