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注水排气法置换气体时,一定要保证设备内被水充满,所有易燃气体被全部排出。一般应在设备顶部最高位置的接管口有水溢出,并外溢一段时问后,方可动火。严禁在注水未满的情况下动火。
(3)用惰性气体置换时,设备内部易燃、有毒气体的排出,应合理选择排出点位置,并将排出气体引至火炬或安全场所。所需惰性气体用量一般为被置换介质容积的3倍以上。对被置换介质有滞留的性质或者其相对密度和置换介质相近时,还应注意防止置换的不彻底或者两种介质相混合的可能。
(4)置换作业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应根据气体分析化验是否合格为准,不能根据置换时间的长短或置换介质用量而定。置换过程中取样分析应按照置换流程图上标明的取样分析点,一般取置换系统的终点和易造成死角的部位附近取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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