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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进场检验

12.2.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主要设备、系统组件、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进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要设备、系统组件、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认证书;

2 消防水泵、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报警阀组、电动(磁) 阀、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消防水泵接合器、沟槽连接件等系统主要设备和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3 稳压泵、气压水罐、消防水箱、自动排气阀、信号阀、止回阀、安全阀、减压阀、倒流防止器、蝶阀、闸阀、流量计、压力表、水位计等,应经相应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4 气压水罐、组合式消防水池、屋顶消防水箱、地下水取水和地表水取水设施,以及其附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资料。

12.2.2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流量、压力和电机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

2 消防水泵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 6245、《离心泵技术条件》(Ⅰ)类GB/T 16907或《离心泵技术条件(Ⅱ)》GB /T 5656的有关规定;

3 稳压泵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离心泵技术条件(Ⅱ类)》GB/T 5656 的有关规定;

4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电机功率应满足水泵全性能曲线运行的要求;

5 泵及电机的外观表面不应有碰损,轴心不应有偏心。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和查验认证文件。

12.2.3 消火栓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外消火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消火栓》GB 4452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2 室内消火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消火栓》GB 3445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3 消防水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水带》GB 6246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4 消防水枪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水枪》GB 8181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5 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的商标、制造厂等标志应齐全;

6 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的型号、规格等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7 消火栓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铸件表面应无结疤、毛刺、裂纹和缩孔等缺陷;铸铁阀体外部应涂红色油漆,内表面应涂防锈漆,手轮应涂黑色油漆;外部漆膜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并应无明显碰、划等现象。

8 消火栓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9 消火栓的螺纹出水口和快速连接卡扣应无缺陷和机械损伤,并应能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10 消火栓阀杆升降或开启应平稳、灵活,不应有卡涩和松动现象;

11 旋转型消火栓其内部构造应合理,转动部件应为铜或不锈钢,并应保证旋转可靠、无卡涩和漏水现象;

12 减压稳压消火栓应保证可靠、无堵塞现象;

13 活动部件应转动灵活,材料应耐腐蚀,不应卡涩或脱扣;

14 消火栓固定接口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应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应少于5个,应缓慢而均匀地升压1.6MPa,应保压2min。当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合格时,不应使用该批消火栓。当仅有1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应少于10个,并应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应使用该批消火栓;

15 消防水带的织物层应编织得均匀,表面应整洁;应无跳双经、断双经、跳纬及划伤,衬里(或覆盖层)的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折皱或其他缺陷;

16 消防水枪的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条第4 款的有关规定,消防水枪的进出口口径应满足设计要求;

17 消火栓箱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火栓箱》GB 14561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18 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软管卷盘》GB 15090 和现行行业标准《轻便消防水龙》GA 180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外观和一般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和尺量检查。

性能检查数量:抽查符合本条第14款的规定。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及在专用试验装置上测试,主要测试设备有试压泵、压力表、秒表。

12.2.4 消防炮、洒水喷头、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液压力储罐和泡沫喷头等水灭火系统的专用组件的进场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 等的有关规定。

12.2.5 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镀锌钢管应为内外壁热镀锌钢管,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应有脱落、锈蚀等现象,球墨铸铁管球墨铸铁内涂水泥层和外涂防腐涂层不应脱落,不应有锈蚀等现象,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道壁厚度均匀、内外壁应无划痕,各种管材管件应符合表12.2.5所列相应标准;

表12.2.5 消防给水管材及管件标准

表12.2.5 消防给水管材及管件标准

2 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

3 管材管件不应有妨碍使用的凹凸不平的缺陷,其尺寸公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2.2.5的规定;

4 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5 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6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应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7 不圆度应符合本规范表12.2.5的规定;

8 球墨铸铁管承口的内工作面和插口的外工作面应光滑、轮廓清晰,不应有影响接口密封性的缺陷;

9 钢丝网骨架塑料(PE)复合管内外壁应光滑、无划痕,钢丝骨料与塑料应黏结牢固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和尺量检查。

12.2.6 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阀门的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应齐全,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应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 报警阀和水力警铃的现场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的有关规定;

4 闸阀、截止阀、球阀、蝶阀和信号阀等通用阀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阀门压力试验》GB/T 13927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通用阀门》GB 5135.6等的有关规定;

5 消防水泵接合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水泵接合器》GB 3446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6 自动排气阀、减压阀、泄压阀、止回阀等阀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阀门压力试验》GB/T 1392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6部分:通用阀门》GB 5135.6、《压力释放装置性能试验规范》GB/T 12242、《减压阀性能试验方法》GB/T 12245、《安全阀一般要求》GB/T 12241、《阀门的检验与试验》JB/T 9092等的有关规定;

7 阀门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产品说明书和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及在专用试验装置上测试,主要测试设备有试压泵、压力表、秒表。

12.2.7 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控制功能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和设计要求,并应经国家批准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

2 控制柜体应端正,表面应平整,涂层颜色应均匀一致,应无眩光,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GB/T 3047.1的有关规定,且控制柜外表面不应有明显的磕碰伤痕和变形掉漆;

3 控制柜面板应设有电源电压、电流、水泵(启)停状况、巡检状况、火警及故障的声光报警等显示;

4 控制柜导线的颜色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GB/T 2681的有关规定;

5 面板上的按钮、开关、指示灯应易于操作和观察且有功能标示,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GB/T 2681和《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GB/T 2682的有关规定;

6 控制柜内的电器元件及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控制用电磁继电器可靠性试验通则》GB/T 15510等的有关规定,并应安装合理,其工作位置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7 控制柜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 2423.1的有关规定进行低温实验检测,检测结果不应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故障;

8 控制柜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 2423.2的有关规定进行高温试验检测,检测结果不应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故障;

9 控制柜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系统设备》GA 30.2的有关规定进行湿热试验检测,检测结果不应产生影响工作的故障;

10 控制柜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GA 30.2的有关规定进行振动试验检测,检测结果柜体结构及内部零部件应完好无损,并不应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故障;

11 控制柜温升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GB/T 7251.1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检测,检测结果不应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故障;

12 控制柜中各带电回路之间及带电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GA 30.2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检测,检测结果不应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故障;

13 金属柜体上应有接地点,且其标志、线号标记、线径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GA30.2的有关规定检测绝缘电阻;控制柜中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Ω,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0MΩ;

14 控制柜的介电强度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控制设备》GB/T 3739的有关规定进行介电强度测试,测试结果应无击穿、无闪络;

15 在控制柜的明显部位应设置标志牌和控制原理图等;

16 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标牌、线路图纸及说明书、设备表、材料表等技术文件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和查验认证文件。

12.2.8 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水位显示与控制开关等仪表的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性能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压力开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0部分:压力开关》GB 5135.10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3 水位显示与控制开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位测试仪器》GB/T 11828等的有关规定;

4 流量开关应能在管道流速为0.1m/s~10m/s时可靠启动,其他性能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 7 部分:水流指示器》GB 5135.7的有关规定;

5 外观完整不应有损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和查验认证文件。

条文说明

12.2 进场检验

12.2.1 本条规定了进场检验的内容,如主要设备、组件、管材管件和材料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产品涉及消防专用产品、通用产品和市政专用产品3类。为保证产品质量,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认证,且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1 本条第1款规定了施工前应对消防给水系统采用的主要设备、系统组件、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等进行现场检查的基本内容。现场应检查其产品是否与设计选用的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相符,各种技术资料、出厂合格证、产品认证书等是否齐全;

2 消防水泵、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软管卷盘、报警阀组、电动(磁)阀、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消防水泵接合器、沟槽连接件等系统主要设备和组件是消防专用产品,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3 稳压泵、气压水罐、消防水箱、自动排气阀、信号阀、止回阀、安全阀、减压阀、倒流防止器、蝶阀、闸阀、流量计、压力表、水位计等是通用产品,应经相应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随着我国对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可靠性的要求提高,有些通用产品会逐步转化为消防专用产品,因此要求经过消防产品质量认证。

4 气压水罐、组合式消防水池、屋顶消防水箱、地下水取水和地表水取水设施,以及其附件等是市政给水专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

12.2.2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进场检验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 6245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离心泵技术条件()类》GB/T 16907或《离心泵技术条件(类)》GB/T 5656等技术标准。

12.2.3 本条规定了消火栓箱、消火栓、水龙带、水枪和消防软管卷盘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和要求。

12.2.4 本条规定了自动喷水喷头、泡沫喷头、消防炮等专用消防产品的检验应符合现行的国家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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