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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布线

3.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2.3 在管内或线槽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2.5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2.6 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3.2.7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2.8 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1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2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3 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

4 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3.2.9 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管入盒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2.10 明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3.2.11 线槽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

1 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2 距接线盒0.2m处;

3 线槽转角或分支处;

4 直线段不大于3m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3.2.12 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2.13 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2.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该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兆欧表测量。

3.2.15 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3.2 布线

3.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的规定是一致的,所以必须遵守此条规定。

3.2.2 参见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中第 10.1.1 条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 50V 以下的供电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 250V 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用交流 220/380V 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 500V 的铜芯导线或铜芯电缆。

3.2.3 在穿线前必须将管槽中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因为有些暗敷线路若不清除杂物势必影响穿线。内有积水影响线路的绝缘。有些施工单位对此条很不注意,有些工程在穿线时发生堵管现象,造成返工。有些备用管在急用时也有此类情况发生。此条规定,目的在于确保穿线顺利进行,提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3.2.4 此条规定是为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2.5 实践证明,因管内或槽内有接头将影响线路的机械强度,另外有接头也是故障的隐患点,不容易进行检查,所以必须在接线盒内进行连接,以便于检查。

3.2.6 此条主要是为了提高系统正常运行的可靠性。

3.2.7 在多尘和潮湿的场所,为防止灰尘和水汽进人管内引起导电,影响工程质量,所以规定管子的连接处、出线口均应做密封处理。

3.2.8 因管子太长和弯头太多,会使穿线时发生困难,故作本条规定。

3.2.9 为了保证管子与盒子不脱落,导线不致于穿在管子与盒子外面,确保工程质量,故作本条规定。

3.2.10 为了确保穿线顺利。若不做固定,在施工过程中将发生跑管现象。最好用单独的卡具,防止受其他设备检修的影响。

3.2.11 为了增加机械强度,防止弧垂很大,确保工程质量,设置吊点和支点。设置吊点和支点时,线槽重量大的间距 1.0m ,重量轻的间距 1.5m 。

3.2.12 本条规定目的是确保系统的可靠运行及便于维护。

3.2.13 本条规定是使线路不致断裂,从而提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3.2.14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的要求相应提出。

3.2.15 有些施工使用导线的颜色五花八门,有时接错,有时找不到线,影响调试与运行,为了避免上述问题,最低要求是把正极与负极区分开来,其他线路不作统一规定,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绝缘导线颜色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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