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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委:地下隧道每150米应设一消防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7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耿诺  浏览次数:2373

近日,北京市规划委昨日发布了《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显示,地下隧道内每隔100米至150米处,应设置消防电话火灾报警按钮和发光警报设施。

所谓“城市地下联系隧道”,指的是城市道路地 下的交通集散通道。一般来说,这些隧道专供机动车通行,而且属于公共区域,并且与地下开发空间和地面市政道路连接出入口。也就是说,现在尚未启用的金融街 地下通道、奥林匹克公园地下通道和已经启用的中关村科技园西区地下通道等,都属于这一类型。

征求意见稿显示,城市地下联系隧道跟一般的城 市隧道不同,结构空间低矮会导致疏散难度大,因此疏散出口间距需要高于一般规定的250米。同时,隧道内应该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隧道出入口以及隧道内每 隔100米至150米处,应设置消防电话、消防报警按钮、发光警报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与各系统协调配合。

这位负责人介绍,长度大于1公里的三类隧道,需要设置细喷雾灭火系统。同时,用于通行机动车的一、二、三类隧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如果遇到问题,司机和 乘客应该能在隧道两侧找到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其高度不宜大于1.3米,间距不应大于30米,拐弯处不应大于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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