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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 举报 2015-05-13 13:12   关注:1224   回答:1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的疏散走道未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怎么办?

已解决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 2015-05-13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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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0)  |   反对(0)  |   举报 2015-05-13 13:16
为了满足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的安全疏散要求,在上述场所的疏散通道应该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位置一般设置在墙面或顶棚的下面。所设置的标志要便于人们辨认,并符合一般人行走时目视前方的习惯,能起诱导作用。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的疏散走道应按下列规定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图5-2)。其指示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的有关规定。

另外,为防止火灾时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被毁坏,影响安全疏散,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外表材料应考虑耐火耐高温性能或采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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